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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公司转让流程及所需资料

 

  第一步:签订律师服务合同、提供相关资料
  第二步:起草股权转让协议
  第三步: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准备政府所需资料
  第四步: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审批
  第五步:取件
  注:1.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;
  2.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,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
  3. 如需律师对目标公司资产情况及房产权属进行资信调查,需延长委托时间和增加费用。

 

  深圳公司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
  
  1、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  2、新住所使用证明 (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;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) ;
  3、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; ①决议事项;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; ③股东盖章、签字 ( 自然人 ) ;
  4、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;
  5、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  6、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:
  (1)、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,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《企业迁移通知书》;
  (2)、企业将《企业迁移通知书》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;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;
  (3)、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,领取新的《营业执照》。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( 住所、经营范围除外 ),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;
  7、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,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。